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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4人;经费自理人员25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与大局同向,全力做实服务发展。切实在融入、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工作定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呈贡实践迈上新台阶。依法守护“平安呈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倾力助推“清廉呈贡”。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加强重点领域系统性腐败整治,加强对股权代持、合作投资等新型、隐形腐败犯罪的研究,监检衔接工作经验在全省监检衔接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助力建设“宜商呈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2.始终与人民同心,大力做好检察为民。不断增强“如我在诉”意识,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每一件民生实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办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到社区开展妇女反家暴支持起诉专题法治宣讲,办理涉老年人共有财产分割、赡养纠纷及农民工欠薪等领域支持起诉案件,为老年人追回损失资金。聚焦欠薪、欠保等社会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办理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高发犯罪到国企、高校、商场、集市开展普法宣传,发布线上普法信息,助力提升人民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呈贡区综治中心,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和协同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履行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等职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创新“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监护人+志愿者”五位一体协作矫治模式,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考察,引领迷途少年回归正道,工作经验被中国网、中国青年网等媒体报道。

3.始终与法治同行,着力做强法律监督。刑事检察监督优化提升。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个高质效案件在全省检察业务质效分析会上获通报表扬。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派出干警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巡回检察,以实战历练提升办案本领。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并举。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牵头与法院、公安、司法等7家单位制发《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逃废债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有力维护司法权威、保护人民利益,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2件案件获评市级典型案例。行政检察监督延伸拓展。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强化对行政审判活动及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在办案中依法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抗战文物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铁路外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等专项监督,对鲜花食品、“消”字号产品、生活饮用水开展抽样送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23,535,51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74,160.62元,占总收入的81.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61,355.67元,占总收入的18.1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2,492.79元,下降3.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7,971.51元,下降6.4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15,478.72元,增长13.76%。主要原因:一是2025部分项目在年末办理完政府采购并签订合同,但资金未能及时在财政部门关闭支付功能支付完毕,指标结转至2026年支付,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2025年度因退休人员去世发放善后待遇,上年度无该项支出,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23,802,752.98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4,987.77元,占总支出的81.27%;项目支出4,457,765.21元,占总支出的18.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9,435.54元,下降4.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7,027.65元,增长3.02%;项目支出减少1,656,463.19元,下降27.0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部分项目在年末办理完政府采购并签订合同,但资金未能及时在财政部门关闭支付功能支付完毕,指标结转至2026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44,98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61,899.38元,占基本支出的91.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83,088.39元,占基本支出的8.70%,人均公用经费为16,830.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7,765.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99,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办案业务开展的综合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74,160.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7%。与上年相比减少1,317,971.51元,下降6.4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268,78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1%,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8%主要用于检察事业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行政运行支出12,017,630.32;办案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培训费、业务装备购置费等检察监督支出4,251,151.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业务需求在年度执行过程中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1,43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4,454.8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81.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9,20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545,257.12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8,112.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837.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职工社保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4,7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00.00元,决算为206,70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824.68元,下降21.8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96%,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6,903.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04%,完成年初预算的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00元,下降0.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639.68元,下降3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5.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95.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70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824.68元,下降21.8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6,90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0.00元,下降0.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639.68元,下降3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95.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95.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本单位原有1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过长,车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达到报废条件,经省财政批复于2025年报废,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检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处置更新审核意见的函》(云财政法函〔202518号),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共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办案业务开展的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4,750.12元,比上年减少50,013.25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0,826,561.61元,其中,流动资产3,148,477.51元,固定资产27,678,083.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4,132.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3,809.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7,535.0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803,65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3,7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2,4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1,37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3,97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3,97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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