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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的由基层检察院办理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和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四检察部

设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负责办理向我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负责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第五检察部

负责受理基层检察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承办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

 

综合业务部

负责对进入检察机关的案件进行受理和分流,案件办结后进行结案审核;进行律师接待和案件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涉案人员知情权;开展业务数据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每年组织检察人员做好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政治部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司法体制改革、文明创建、司法警察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

负责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统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及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档案、财物、值班应急、对外宣传及检察信息的编写、报送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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