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8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被故意伤害案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双方当事人参加,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及拟处理意见,重点说明犯罪嫌疑人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理案件,既兼顾情理,又兼顾法理,同时还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充分保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会现场,犯罪嫌疑人主动向未成年被害人赔礼道歉,真诚悔罪,被害人表示予以谅解。
此次听证会主动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把办案过程“晒”出来,以“看得见”的方式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自愿性、被害人“谅解”的真实性都经得起检验,以公开促公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供稿 未检“苔花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