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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校园欺凌!呈贡7校6000余名学生聆听法治课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有关“校园欺凌”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不仅给被欺凌者带来身体伤害,对学业、社交产生负面影响,更会导致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甚至对未来的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为落实校园安全日要求,进一步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减少和杜绝校园欺凌发生,3月19日至25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苔花工作室”检察人员分别走进大渔中学、育才学校、古城学校、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师专附小呈贡海岸城分校、呈贡一中等7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和网络安全普法宣讲,6000余名学生聆听法治课。

授课中,检察人员重点针对中小学校实际,分别讲授了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危害、后果、如何预防与应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殴打他人、发布打人视频、辱骂他人可能构成什么犯罪,及正当防卫等内容,并告诫同学们校园欺凌不是小事,违法违规必将受到惩罚。

校园欺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预防校园欺凌,构筑校园“保护墙”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保护,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包括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财产欺凌、网络欺凌等。

校园欺凌的危害?

对于被欺凌者而言,会带来身体伤害、心灵创伤,对学习状态造成不良影响,也可能会由被欺凌者转为施暴者。

对于欺凌者而言,会被同学们惧怕、远离,受到老师的批评,行为严重者,会走上犯罪道路,面临牢狱之灾、经济赔偿。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预防校园欺凌,家长要怎么做?

1.不要溺爱,避免孩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惯和骄横、蛮撞的性格,成为欺凌者。

2.加强沟通,切忌打骂孩子,应耐心说教、正面引导,防止孩子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理念或胆小懦弱的性格。

3.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面前要注意言行举止,引导孩子形成爱学习、爱思考、宽容、善良的正确人生观、价值观。

4.善于配合,与学校、司法机关一道加强法治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坚决抵制校园暴力行为。

5.高度重视,培养孩子自我防范意识,如果孩子因欺凌而出现心理问题,应及时向心理专家求助。

预防校园欺凌,学校要怎么做?

1.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

2.关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场所,多注意、多监督,早发现、早控制。

3.多开展活动,增强学生间的合作意识和交流机会,提高学生人际适应能力。

4.重视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在欺凌行为发生后,积极对被欺凌学生进行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对欺凌者,要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依法依规给予惩戒,严重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供稿 苔花“未检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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