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8件禁毒典型案例。其中,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
杨某贩卖毒品、洗钱案
关键词
贩卖毒品 洗钱 二审抗诉 监督立案 追诉漏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出生,无业。
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4月23日,被告人杨某在昆明市多地共计52次向宁某鹏、文某等多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及甲基苯丙胺晶体(冰毒),累计收取毒资52230元。2024年4月29日,杨某在昆明市西山区云报华府再次向文某贩卖毒品并获利480元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22颗,净重2.04克。期间,杨某使用本人微信、配偶孙某燕及他人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共计25250元,并通过配偶及其母亲刘某娥微信账户转移毒资。
诉讼及履职过程
2025年1月3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案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4月2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宣判后,杨某未提出上诉,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于2025年4月9日提出抗诉。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支持抗诉。2025年5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定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2月16日监督公安机关对杨某涉嫌洗钱犯罪立案侦查,后补充起诉杨某贩卖毒品、洗钱犯罪事实。2026年4月1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犯洗钱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决作出后,杨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一)精准监督:构建“一体化”履职的监督闭环。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毒品案件诉判不一请示制度,两级检察院启动联动研判机制,由市检察院指导将全案证据开展回溯式复查,多次进行案件会商与证据研判。上级检察院精准指明侦查方向,基层检察院细致完善证据链条,两级院协同履职。通过反复研判,市检察院发现该案不仅存在量刑畸轻的抗诉事由,具备立案监督、追诉漏罪的监督空间,将抗诉作为推进全案深层次监督的切入点。该机制直接催生三项核心监督成果,一是针对一审裁判量刑偏差依法抗诉,强化审判监督;二是补齐侦查短板,督促侦查机关对遗漏的犯罪事实立案侦查,追诉52起贩卖毒品和21起洗钱漏罪事实;三是推动重启侦查,凝聚取证合力,为追诉漏罪打下坚实基础。
(二)追诉漏罪:创立“一表式”证据审查的数字标尺。面对全案“零口供”僵局,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将证据审查的“主战场”移至客观证据,使用“一表式审查”方法,让证据清单化、事实图表化。检察官对照犯罪构成要件和待证事实梳理整合全部证据,制作毒品、洗钱犯罪线索证据对照清单,直观呈现案件全貌与证据脉络。通过“一表式”审查,对看似孤立的转账记录开展关联性审查和时序性排列,串联起多起未被认定的毒品交易。通过核实资金使用渠道等方式,查清资金三级流向,有力驳斥了被告人洗钱行为的无罪辩解。通过电子数据挖掘、证据清单化管理、资金流向精准研判的方法,构建了“毒品+洗钱”一表式审查模式,成功追诉多起遗漏的贩毒、洗钱犯罪。
(三)系统追踪,靶向识别:确立三种洗钱情形的区分认定法。办案人员逐笔核查、全面追踪毒资流向,穿透式审查资金往来,固定被告人使用其本人及近亲属多个账户拆分、混同毒资的完整证据链,实现对毒品犯罪下游洗钱环节的全链条打击,并梳理区分三种资金转移模式,精准锁定洗钱线索。一是“自收自转”型,使用本人账户收取毒赃后,通过关联账户进行循环转账,割裂资金和毒品犯罪的关联。二是“快转分流”型,收到毒赃后迅速提现或直接转账至第三方,结合后续资金回流情况综合认定。三是“他户中转”型,指使或利用他人账户收取毒赃,再经由他人账户流转,借助他人身份掩饰资金真实来源。通过上述分类甄别并固定相应证据,实现了由“查毒”到“追钱”的延伸,精准打击了洗钱犯罪,铲除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零星贩毒”案件时,针对“零口供”“无毒品实物”等直接证据缺乏、证据结构薄弱的实务难题,要善于运用相似事实证据规则,以同类关联事实补强证据效力,依托在案间接证据搭建完整、闭合的刑事证明体系,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准确认定犯罪事实。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下级检察机关及时通过抗诉前请示,加强案件上下同步审查,通过依法抗诉监督纠正错误判决,提高抗诉工作质效。通过“一表式审查”,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监督立案追诉漏罪,坚决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及下游洗钱犯罪。引导公安机关加强洗钱犯罪主客观证据的收集,深度拆解利用关联人员账户实行毒资“漂白”的洗钱犯罪模式,深化落实检察机关“一案双查”机制,推动反洗钱检察履职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持续提升办案专业能力,加强禁毒预防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