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主动接受当事人对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与评价。
为什么开展此项工作?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评什么?怎么评?一起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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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旨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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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评什么?
检察机关在办理下列案件(事项)后,案件(事项)当事人对检察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办理效果等方面可以进行监督评价,也可以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1)有被害人的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案件——邀请被害人进行评价;
(2)认罪认罚案件——邀请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进行评价;
(3)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综合保护救助措施的案件——邀请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评价;
(4)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检察公益你我他”小程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邀请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5)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案件——邀请利益相关群众进行评价;
(6)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邀请被救助人进行评价;
(7)律师阅卷、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告知、律师提交证据材料、律师约见检察人员等事项——邀请律师进行评价;
(8)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邀请信访人进行评价;
(9)可以进行评价回访的其他案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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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怎么评?
(1)描二维码。当您办理完案件(事项),检察人员将会出示二维码,您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评价回访”。
(2)填写基本信息。登录小程序后,填写案件(事项)名称或当事人姓名,点击自动获取手机号,并勾选办理案件(事项)类别。
(3)选择评价“满意”或“不满意”。若选择“不满意”,请填写不满意的原因或其他意见建议。
(4)提交完成评价。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评价。
您的评价将有助于我们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工作。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位参与评价的当事人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我们也会严格保护您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供稿 办公室)